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保证生源质量、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。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和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以及我院研究生院《关于做好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要求,生物技术研究所对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高度重视,并做了严密部署,现将制定复制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复试管理制度
1、成立由主管所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工作。组长路铁刚副所长、成员孙国庆、张志芳、黄荣峰、崔艳。
2、成立由各研究室主任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。
3、执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。招生工作小组对研究所复试过程的公平、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。
4、完善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,如有违纪违规将严肃处理。
二、复试工作安排
1、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规定的一类地区基本复试分数线执行,复试名单见附件。
2、复试时间:2010年4月13—14日
3、复试地点:生物所重大工程楼416会议室
4、体检安排:4月13日上午7:30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
5、资格审查的要求。依据教育部规定,研究所在复试前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要进行报名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。
重点核查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:
1.准考证
2.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
3.毕业证书(应届生带学生证)原件及一份复印件
4.考生自述(包括政治表现、外语水平、业务和科研能力等,网上自行下载填写)A4纸打印
5.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红章,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红章)
6.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
7.公开发表文章、所获专利、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
8.一张1寸免冠照片(体检表用)。
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:
1.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(复印件应加盖学校红章)
2.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。
三、复试公开监督电话为:82106142
生物技术研究所科研处